油品分类:
甲类: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灯用煤油、轻柴油等。
丙类:闪点大于或等于60℃的液体。如重油、柴油等。
①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接近火源时会瞬间燃烧,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
②燃点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的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焰接触会立即着火(即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开火焰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
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
③自燃点
指可燃物质在没有火焰、电火花等明火源的作用下,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温度、湿度影响使其温度升高而引起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或引燃温度)。
自燃有受热自然和自热自燃两种情况。自燃点越低,自燃的危险性越大 。
扩展资料:
以闪点作为油品危险特性分类的依据,将油品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油品的闪点小于28℃;
乙A类油品的闪点为28~45℃(含28℃、45℃);
乙B类油品的闪点为45~60℃(不含60℃);
丙A类油品的闪点为60~120℃;
丙B类油品的闪点为大于120℃。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甲乙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