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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机动地大田承包期种植人参,林业局说这块地有争议,不叫种,种了违法不。

绿色山茶油 2021-05-20 08:36 编辑:niming 6970阅读

你好,朋友:对你提到的问题,很难回答是否属于自留山范围,但就你的叙述,我个人认为如下: 1、土地所有权问题:该地早年种过人参,种人参的人为垦荒人,早年的土地管理原则是谁开发,谁利用,其土地所有权则归垦荒者所在的村集体所有。 2、土地属性问题:由人参地改为玉米地,这不说明此地块已经成为耕地,也就是说此地很可能不是村里的在册土地(册外地、或者应该叫开荒地),此地也没有加入农村土地1—2轮承包,并没有按责任田承包给村民,也没有按机动地包给村民耕种,这是由于当时认为这个地块是开荒地,继续由开荒者耕种(通常耕种三年转入在册土地)。因此,目前该土地可能有二种属性,1是该地在林区内(开天窗),应当属于林地,也就是和该地块周围的整体属性相同,属于自留山的范围;2是村上要将此地块造册,纳入村上的机动地管理,发包给原耕种人或者是更加需要土地的人来耕种。 3、此地块不论如何处置,在同等条件下,原耕种人有优先权。处置此地块,应当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就回答到这吧,我想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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