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造油茶林奖励。
为鼓励农民、企业、公司等个人、单位参与油茶产业开发,实现油茶林规模化种植、专业化管理,县政府决定按以奖代补方式奖励油茶新种植户和低产改造户,即集中连片新造300亩以上(含本数)的油茶林,每亩奖励900元(含种苗、下同),集中连片新造3亩以上的油茶林,每亩奖励500元。
为统一造林苗木品种、质量,政府实行种苗、肥料统一采购、统一供应,实行先种后奖,即种植户整地备耕合格后,政府先发给种苗,余下的待种植、抚育验收合格后以现金、肥料方式分两年兑现。
对利用坡耕地(田)新种油茶林且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将申报上级按新一轮退耕还林标准予以补助。
二、低产油茶林改造奖励。
对高标准集中连片改造10亩以上低产油茶林的,每亩奖励200元。即低产改造户完成除草、松土、修剪、挖施肥沟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政府一次性发给肥料奖励。
(3)机耕路修建奖励。
在集中连片新造300亩以上油茶基地内新修机耕路的,每公里奖励3.0万元,即机耕路修通并验收合格后,政府一次发给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