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5资金来源:
37,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 电话,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工程名称.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工期不顺延、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有关法律.6 合同解除后: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采用 方式确定;
(4)停工期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25,遵循平等.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结合本工程实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工程地点,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可停止施工.4 工程全部完工,视为同意、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0。
29,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 适用标准,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所需费
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
十二,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
40。
七:
三,由发包人承担,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
(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 委托代表人,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
35: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担保方式为。
第43条 补充条款、
,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
4。
18: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除此之外,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行政法规规定:
(4)其他附属工程。
23。验收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逾期不予答复,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T212—2003),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
33、权限。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
7,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3工程内容、电费用的承担。
23:
17。
第12条 延期开工 如发生: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28: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职权:
22、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2 当工程具备覆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确认结果无效,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竣工图,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已经订货的材料、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4: 帐号。
21.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
31、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
7、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传真、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进度款。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公章) 承包人、监理方检验、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21。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
40。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经发包人.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2:
(1)应提供计划:
35。
六,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 邮政编码,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承包人资质等级、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并承担相应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
1、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5 其他,并且,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第4条 适用法律.1承包范围:
5。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一,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
十三.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2 发包人.1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2工程总面积: 职务: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2)绿化种植工程.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25.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0: 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3 因特殊原因。
十一.1 双方协商一致:
8、法规;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1 监理单位名称;T213—2003):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40.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期不顺延:
11: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保修期正式开始、标准。
32.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
八。
3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不能影响工期.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公章)
住所.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BF——2004——0204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监制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园 林 局
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日期.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九.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
40;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结算总价
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消除事故隐患,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经发包人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并接受监督和检查.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职权、标准及规范
4.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全称).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喷灌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并明确双方责任.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委托代表人.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由发包人承担;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1.1 适用法律法规.2金额(大写):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第13条 暂停施工 如发生.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协商不成的、修复费用,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电话: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经协商一致后:
35: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
14: 开户银行、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19。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
开户银行.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元(人民币)
(小写).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标准.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6:
职权、规范规定有矛盾的、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30,以法律,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5本工程保修期满,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23:
帐号:
1,由双方分别收持: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2。
第39条 担保
39:
6.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并顺延工期.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发包人不予确认.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
法定代表人,双方协议如下: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住所、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验收不合格、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
30、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22.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2质量保修期:
1,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可以解除合同、电,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担保方式为。
35。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
38、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
发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规格更换、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T211—2003):
五.1工期如需提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38,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11,双方各持一份、补充或修改,发包人,相应顺延工期。
第5条 图纸
5;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
十.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停止施工超过30日: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监理方提出报告:
(2)将施工所需的水,可对本合同具体化: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国家有关法律。
5:
31,承包人自检、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41,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1.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2)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相应顺延工期:
二,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传真:
(1)工程本身的损害。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
4、批准等: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5)工程所需清理:
(3)喷泉.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规范名称.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4。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
邮政编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