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安: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科技创新
2005年12月3日15:25 农博网
李惠安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顾问、研究员
1 对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势的判断
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各种类型的龙头组织的带动,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用利益机制联结成一体化经营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兴起以来,经过15年的发展,从总的来看,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从局部探索转入全面推进,形成了规模扩大、领域延伸的新格局。
(到2004年底,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已达到11.4万个,固定资产总额8099亿元,销售总收入14261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70.9%,91.7%和141.7%。带动农户8454万户,比2000年增加41.8%,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平均增收1202元/户,比2000年增加302元。
从农业产业链发展看,这个“新格局”的形成,与农业产业链的发展阶段紧密相关,其主要特点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产业培育发展期,逐步进入产业整合发展期。实践证明,产业链发展到整合发展期,有力地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了我国农业产业国际竞争能力。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产业整合,突出了主导产业,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区域性或跨区域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优势农产品产业集群。
——以大中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龙头,以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为基础,带动广大农民,形成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例:沿海地区形成了优势水产品、园艺产品产业带,中部地区形成了粮油等优质专用农产品产业带,西部地区形成了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例:从内蒙西部临河→东部赤峰,形成1000多万亩饲料玉米种植带和150多万头的奶牛产业带)
——以县、市为区域,以若干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支撑,形成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商品优势。
(例:河南邬陵县花卉,湖北谷城县种业,湖北罗田县板栗等)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以吉省为例)
(二)通过科技整合,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
——主要表现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包括农业科技体制与机制创新,农业科技手段创新和科技成果创新三个方面,通过农业科技创新,逐步促进了农业产、学、研相结合。
(三)通过产业链内相关环节整合,形成了农产品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产业组织。
——产业组织机制创新,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公司+农户《占总数43.6%》、中介组织+农户《占总数36.4%》、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占总数9.3%》)
——相关环节利益关系的整合,在产业链内龙头企业与农户逐步形成以合同契约为主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利益联结机制。
(其中:合同方式占51.9%,合作方式占12.6%,股份合作方式占13.3%,其它方式占22.2%)
——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价格调节、利润返还、系列化服务等,使农户得到实惠;同时拓宽农民就业门路。)
(四)通过资本整合,培育了一大批大中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通过运用兼并、收购、控股、参股和租赁、战略联盟等资本运营手段,形成一大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江苏雨润、四川四海为例)
——进入资本市场。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例如目前全国农业类上市公司63家,近年来从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达210多亿元(以内蒙例)。
——促进了农业对外开放。2004年,龙头企业出口创汇200亿美元,比2000年增加2倍。
(五)通过市场整合,涌现出一大批名牌产品。
—在市场竞争中,随着企业的资本扩张、产品扩张,农产品的市场在分割、在洗牌,有的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扩大,有的则萎缩;有的退出某区域市场,有的则进入其它区域市场乃至全国市场或国际市场——尤其是很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抢占了市场先机(以乳制品、温氏为例)。
特别要提及的是农业产业链由培育发展阶段发展到整合发展阶段,有几个显著的特征:
一是、发展模式由自由发展模式,发展到规范发展模式;
(从经营管理不规范→遵守游戏规则,注重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等)
二是、龙头企业发展的重点从注重产品数量,发展到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与品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三是、龙头企业的目标结构,由注重近期和提高效益为主,发展到近期与远期目标相协调,注重可持续发展;
四是、驱动因素,由政府+市场,发展到市场需求导向为主;
五是、竞争力来源,主要从政策+能人+资源,发展到机制+智力;
从多数情况看,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进入产业链的整合发展阶段,但在这同时也已经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进入产业链的创新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企业有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和实力,产业组织体系健全,产品标准化体系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产品结构基本平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等。(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大大约有10%~15%,进入产业链的创新发展阶段)
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水平还不高,主要表现在:
1、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产品质量档次不高。
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综合利用水平较低。
3、发展机制有待完善,产业组织体系有待健全。
4、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其中资金不足仍然是发展的瓶颈。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总的趋势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正逐步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主要表现在:1,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向跨区域发展,优势产业集群由点向区域发展;2,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农产品加工业由带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并重发展);3,农业一体化经营的产业组织体系逐步完善与稳定,效益进一步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十分重视。今年,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江西、湖北视察时又强调指出,“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深加工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坐标,不断拓展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就一定有更加广阔的前景。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发展对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 关于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产业链发展
(一)进入新时期以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推动我国农业科技有4个重大转变:
一是农业科技体制与机制,从过去的产、学、研分离,逐步向产、学、研相结合转变。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由单一的以涉农科研、院校为主体,逐步向涉农科研、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多主体转变。
三是农业科技手段由传统型逐步向计算机化、信息化等现代手段转变。
四是农业科技投资主体由政府为主,逐步向政府、龙头企业、社会资金等多元化转变。
(二)农业科技体制与机制创新的主要模式:
从创新主体上分,大体上有三大类:
第一类:以涉农科研院校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模式。
主要是(1)兴办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型经济实体(公司)。
(2)研转企。
(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或专利有偿转让)(例:中水院、中农科院饲料所等)
第二类: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模式
(1)龙头企业自建科研开发机构(据不完全调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中以有70%以上建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
(2)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相关涉农科研院校建立科研开发机构(含博士后工作站)
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校的联合程度上分,又可分为:
(3)资本联合型。即科研院校或专业技术人员以自有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入股龙头企业;
(4)联合攻关型:
——由龙头企业出资联合开发;
——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同出资攻关;
——由国家财政出资攻关(主要是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课题)。
(4)技术指导型。即龙头企业常年或短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为企业顾问,进行技术指导或培训。
第三类: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体的创新模式。
这种创新模式又可分3种:
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农技推广部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二是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兴办“科技示范场”、 “专家大院”、“科技入户工程”等。
三是以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的农业集成创新。
(三)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产业链发展中的作用——是提高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原动力。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助推器。
主要表现在: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优化了农牧业结构。近几年来,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程度最高,大力推广优良畜种和先进的养育技术(如:胚胎移植等),促进畜牧业成为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2004年,畜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6%。
——提升了农业整体素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
2、延长农业产业链
研发新产品,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以长春大成集团玉米产业和陕西富安果业为例)
3、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从传统型逐步向集约型、知识型和现代型转化。
运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保护了生态环境。
例:以“工厂化农业”和“设施农业”为标志的土地工程化建设进一步发展;
例:“精准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等逐步应用;
例:替代型技术的推广(如:应用生物化学技术,喷灌、滴灌、中小型农机具的广泛应用)
4、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提高了科研成果转化率(从上个世纪末的30%提高到40%以上)和科技贡献率(从45%提高到48%)。
5、通过科技培训和推广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以新希望、六和饲料为例。
(四)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2、农产品加工业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滞后;
3、农业技术不够适用性问题依然存在。表现在:技术的先进性、经济的合理性、生产的可行性和应用的风险性等方面;
4、农业科技投入不足。
3 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的几个观点。
(一)农业科技创新要有新思路。(创造有利于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新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视智力投入,形成企业专有资产)。(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二)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在完善多种农业科技创新模式的同时,重点是完善以龙头企业为有效载体,依托农技推广部门,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三)加强信息体系建设
在信息时代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获得信息的能力,是衡量它能否科学决策,能否提高创新与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农业科技成果是社会公共产品性质。
1、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
重点是:(1)对农业科研原始创新投入;(2)对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创新投入;(3)加大对在引进的基础上,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4)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的培训、技术、信息服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
财政支持方式:全额、贴息、补贴、资本金注入等。
2、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发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对于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的产业项目,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农产品加工生产设备,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可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3、创建多元化的、稳定的农业科研投融资体系。
(如:创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农业科技投融资公司、鼓励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等)
此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项目上,给予倾斜与支持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把加快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为化、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使农业龙头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涌现了一批知名品牌或产品,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
1 长沙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94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77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40家,1亿元以上的有8家。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年总产值达到42.5亿元(烟草加工除外),安排就业劳动力达到16万人,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创汇达5660万元,带动开发农副产品基地128万亩。其中市级龙头企业34家,2002年资产总额达到22.5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91亿元,实现利润6247万元,税金7181万元,带动基地113.55万亩,带动膛户35万户。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市场流通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框架,并呈现以下特点:
1.1 依托资源优势,区域特色开始显现
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发展区域特色产品,逐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农副产品附加值和资源转化率大大提高。如长沙县茶叶生产历史悠久,县委、县政府把茶叶作为农业三大主导产业来抓,造就了“金茶”、“金鼎茶”等知名品牌,金井茶厂,长春茶厂已发展成为我市茶叶生产的龙头企业。
1.2 品牌效益凸现
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受消费者青睐的生产品牌,如我市的秀龙大米、凯雪面粉、黄金圆粉丝等连续两届被评定为全省十大农产品品牌。
1.3 园区特色明显
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吸引了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入驻,产业优势突出,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摇篮。如望城食品工业园引入了旺旺食品、派派乳业、沐林现代食品、黄金园湘粉等龙头企业入园,年产值达到11亿元,上缴税金近亿元,并带动提升了传统产业湘粉加工的发展,预计到2005年该工业园可完成总产值30亿元以上。
但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水平的还较少,20%的龙头企业资产规模不到1000万元,最少的只有300多万元,部分还停留在家庭作坊式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少,保留陈旧传统工艺和设备的多;采用新材料、新包装的少,沿用老包装或简易包装的多。显然,这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是不相适用的。
第二,发展资金短缺,企业投入困难。融资渠道不畅,现代融资手段缺乏,企业担保抵押困难,银行贷款难以到位。根据有关调查,银行贷款仅能满足企业发展资金的20%~30%,资金缺口比例高达70%以上。
第三,标准和监测体系滞后,产品质量难保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刚刚起步,虽龙头企业产品大都得到了认证,但众多加工企业还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少数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经常出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仍存疑虑。
2 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迫切需要
长沙作为湖南的省会,这些年来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处于全省前列。但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著名农副产品产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以2001年为例,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计算,年增长12.1%,而同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幅度只有5.9%。“三农”问题日益成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业产业化的提出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但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农副产品的转化加工及销售加工及销售必须通过发展龙头企业来实现,因此,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迫切需要。
2.1 发展龙头企业是降低农业经营风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需要
龙头企业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外联市场,内联农户。通过它可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告诉农户需要生产什么,同时又通过自身的转化加工和市场渠道使农副产品快速打入市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产业,产业连农户,有效提高农业的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增强了农业生产的应变能力和抗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只需根据市场需求放心生产,不必为产品的出路担心,生产收入得到有效保障,有效调动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2.2 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生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龙头企业拥有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能准确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并通过运用价值规律,按照市场法则对农业生产实行有效调控,对农户提出指导性计划,告诉他们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养活农业生产活动的盲目性。并引导农户优化生产,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生产出加工开发潜力大,附加值高的农副产品,通过龙头企业的引导,去年我市农民用于良种引进、设施栽培的资金达4亿多元,农产品品质明显优化。生产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过去两年,全市共调整种植面积260万亩,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到230万亩。初步形成了优质稻米、甜糯玉米、品牌茶叶、商品蔬菜、时鲜瓜果、高档花木、名贵药材、优质烤烟八大主导产业,这八大主导产业的生产面积共计430万亩,产值合51亿元。
2.3 发展龙头企业是提升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我市有400多万农业人口,农产品资源丰富,但由于农产品加工转化滞后,随加值低,农业资源优势难以释放。有关资料表明,世界发达国家每1元农副产品的加工平均增值额为2~9元,而我国只有0.41元,这也是农业长时间陷于大而不强,量大效低的经营怪圈的根本原因。通过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开展主导产品的产后加工处理,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得到有效增加。去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林牧畜总产值的比例达到0.32:1,产业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市级34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32家,去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利税1.2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达到5000万元和400万元,带动基地98万亩,为我市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和农民纯收入增长作出了贡献。
2.3 发展龙头企业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
龙头企业成为沟通城乡的纽带,加快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载体。这几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安置农业劳动力达16万多人。同时,龙头企业本身就是农村第二、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前提。目前,我国农村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严重失调,而沿海开放地区和发达省份相对较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沿海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较好,其中许多乡镇企业都发展成为农业龙头企业。
3 建议与对策
龙头企业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现代农业的市场竞争主体。我市农村还处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化的转型期,在产销一条龙的产业链中,产后保鲜、加工环节仍然滞后。因此,加快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非常必要和迫切。今后几年,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逐步把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成布局园区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管理现代化的经营新格局,加快推动农村“三化”进程。
3.1 提高认识,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摆在重要位置
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肩负着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共同致富的重任,是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发展龙头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在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中,应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当作一项盈利、创汇、可持续发展的强势产业来看待,当作最有发展前景和生机的后续产业来扶持。做到思想到位、政策到位、资金以位、服务到位。发展龙头企业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支持产业化经营作为自己的责任,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协调意识,努力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
3.2 聚合生产要素,引导多元化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一是启动民间资本发展龙头企业。因势利导地鼓励农村能人、大户独资或联户合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项目,拉长农业产业链。二是积极引进外资兴办加工龙头企业。把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各地招商引资的重点之一,通过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优势,新建、改造和嫁接我市的龙头企业。三是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和争取更多的大企业在我市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乡镇企业发展应把兴办龙头加工企业作为今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粮食、供销、外贸以及农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的自身优势、积极兴办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契机,引导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的加工转化。
3.3 围绕龙头,抓好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靠基地来支撑,龙头企业的发展与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农民增收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生产基地发展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才能得到保证,同样,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因此,龙头企业应把自身利益与农民利益统一起来,与农民建立原料供应和生产协作关系,通过签订产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围绕龙头企业来合理规划区域特色经济,一般来说,一个县(区)应主要突出1~2个自己的特色农业产业,并且要扩大规模,形成优势。我市目前应突出发展粮食、畜牧、花卉苗木、茶叶、果品、蔬菜、药材等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中应注意:一要优质化,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的指导作用,引进优良技术和品种,改善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二是要标准化,基地连着千家万户,基地建设应按照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由公司向农户统一提供种亩,统一技术规程,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栽培管理,三是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真正使企业与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3.4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产品质量体系建设
我市不少龙头企业的产品与国际标准不接轨,难以进入国际市场,这是加入WTO后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要从尽快进入海外市场,同国际接轨的要求出发,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一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各龙头企业要按照国际规则,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二是加快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与农业科技示范区、外向型农业开发区建设相结合,建立安全、优质、出口创汇农产品基地:三是加大农产品创牌工作力度,要把龙头企业创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争创更多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名牌。
3.5 加强信息传播体系建设,加大信息支持力度
我市已投资180万元建立了长沙市农业信息港,现已全面开通,投入使用,全市200多个涉农部门、涉农企业和农民在网上建立了分港、子网、网页。有近千个加工企业和种养流通大户实行网上发布信息和交易。下一步,要抓紧以信息入户入企业为中心的长沙农业信息港二期工程建设,把网格连接到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信息高速公路,让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能了解市场动态,又能及时将本企业信息传播出去。
3.6 制定优惠政策,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农业产业化、生态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二是改善信用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诚实守信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对企业信用度进行评估。市、县两级要尽快成立信用担保机构,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解决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积极引进新的投资主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外资嫁接、兼并联合、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实现资金筹措社会化和市场化。三是充分调动全市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到龙头企业任职,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搞示范,领办创办科技开发园区。四是灵活动用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应优先考虑,简化办事手续。对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减少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收费、参观、评比等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排除干扰。五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我市的农业资源优势、特色农业经济、名牌农业产品和有活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集中发挥广告效应,打出我市的主要品牌,扩大在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大部分的农民会从田地上脱离出来,将会加快我国农村的发展,到时我国的农业发展也会趋向于专业化、机械化和科学化。
农民将不会是贫穷的代名词,不再是落后的代名词,也不会是盲流的代名词,他们将是二十一世纪的农场主,是二十一世纪的农业的支撑。
一三五日涮羊肉 二四六是猪肉炖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