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建筑:指人们用于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建筑设施总称,是人们创造物质文明的温床,是产生价值的场所。如车间、厂房、仓库、农机站、暖房、水库等。按照生产建筑所在部门可以分为农业生产建筑,工业生产建筑。
农业生产建筑:是指供人们从事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房屋,如种子库、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拖拉机站等。
工业生产建筑:是指供人们从事各类工业生产的房屋,包括各类生产用房和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车间、追念建筑等。
农村耕地搞种植业,可以建房吗?
简单的搭个小棚子,不搞地面硬化,就弄吧,国土来检查也不会说什么的。
要是想搞地面硬化,很正经的房子。可以申请设施农用地,这样有一定的比例可以搞地面硬化,建永久性建筑,性质就是设施农用地的附属用地,不是建设用地,比较简单,也基本不怎么花钱(各地政策不一)。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农业用地上是否能建房
1、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转让,转让者和承受者均应缴纳契税非常明确,不再赘述。
2、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等占地形式再次签订合同转让后,实际上已完全具备文件中表述的三个关键方面。采用未批占地、以租代征这种形式用地,当占地者已经足额向村委交纳占地补偿费用后,就具有了实质的完全处分权,可以把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出售;只有占地者的租赁费没有交纳完毕,或者仍然需要向村里交纳土地使用费时,占地者的处分权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受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出售后新的土地使用权承受方要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续租合同,明确继续交纳土地使用费,仅此一点不同而已。实际上原土地使用者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当时承受该土地时应纳契税,现新承受者也应缴纳契税。
3、私自强占的土地,一般附有简单的建筑物,土地使用人完全可以象处置农村房屋一样处置该土地及其简单的建筑物,获取收益。符合国税函〔2007〕645号文件规定的情形,承受者应缴纳契税。以此类推,那么原转让人当初在承受时也应缴纳契税。
四、从公平税负的角度,未批占地应该征收契税
无论是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还是未批占地无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均不妨碍正常纳税。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各种非法的收费、收入,国家税务总局也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第三款“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另外,从有利于保护耕地和平衡税收负担的原则,正常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要纳契税,而未经批准的不纳税,更不利于均衡税负,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因此应该征收契税。
在农业用地盖房子怎样才能不违法
可以再本村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块宅基地,或者你不是本地的农村户口,估计够呛。按现行的国家规定。,只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如果你是城市户口的话。。。。,并建设住宅。
农业用地,上面能盖房子么
农业用地须分清土地的使用权,此类问题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国土局方可,这里是没有正确答案的,须谨慎对待。
农业用地可以盖房子吗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租农业用地,为了方便耕地,盖房自己住,违法吗请问
那要看你是否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如果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那就不违法,否则就是违法的。
《土地管理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 *** 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批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建房,首先必须要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除外),国家对耕地实行保护,如确需使用耕地的,必须要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在农用耕地上是否能私自建房或栽树?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土地法第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如果他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就是违法,可以追究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
晒粮食的场院 算什么地 宅基地还是农耕地或者林地?可不可以盖房子
如果是和你家房子一起的,在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明的,那应该就是属于宅基地,如果是集体为了农民而建的,那就是集体用地,如果是你自己为了方便而建,那就是利用原有农耕地的,总之,你要造房子是不可以的,造房子有自己的程序,你可以到你村里咨询下。
农业土地临时盖房子有比例吗
容积率一般是由 *** 规定的。
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
独立别墅为0.2%7E0.5,
联排别墅为0.4%7E0.7,
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7E1.2,
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7E2.0,
18层高层住宅为1.8%7E2.5,
19层以上住宅为2.4%7E4.5,
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承包地上可以建房吗?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丹、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贯原则。故该法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占用何种性质的士地,无论临时还是长期使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均应经有权机关审批。 在现实生活中,因承包人承包大面积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养殖经营,客观上确实需要建设一定的生产设施。《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的土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须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无明确规定。故《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规定,农业用地的使用者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可以不经审批,但对于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程需经审批。根据此规定,在承包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审批要视房屋的用途而定。 本案中,张某所建60平方米房屋,具有看管、居住、储藏等综合用途,不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建筑,应经有关机关批准。而且张某所建房屋是在对二期用地范围进行公告之后,其行为具有非法牟取补偿费用之嫌,所以该区国土资源局的处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