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题1:A
小题1:D
本题考查我国的农业生产。
小题1:松嫩平原位于东北,地广人稀,故人均耕地面积广,故商品率高。
小题2:绿色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而对环境污染少,故选D项。
贵州省属于我国西部地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发育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和矿产资源,对贵州省这样的一个拥有良好生态环境、生态农业优势明显的内陆山区省份,发展特色农业正是改造传统农业,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所谓特色农业,就是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发展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形成具有很强市场竞争力和显著经济效益的、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农业产业化程度的农业生产体系。发展特色农业,就是要以当地特色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地进行合理的生产布局,以区域优势求生产,从而形成地方特色产品,最终走向市场、占领市场,并获得长久持续的经济效益。
1、 特色农业的发展,是由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位优势、政策因素和科技支撑等。发展贵州省特色农业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贵州省的各个区域中,农业产业的发展模式并不能千篇一律。如果盲目的在各地推行某一种成功的发展模式,而不考虑各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特征及现状,不仅不能很好的使特色农业产业得到发展,而且会造成资源浪费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加强对贵州省特色农业产业进行合理区划,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针对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特色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发展贵州省特色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2、贵州省特色农业发展的自然资源条件 贵州省拥有独特的喀斯特地形地貌,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风景怡人,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特殊的地形地貌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 。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贵州省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冬暖夏凉,生长季长,降水丰沛、雨日多,且光、热、水配合良好,雨、热、光同季。降雨量在 1200mm左右,水资源总量为 1035 亿 m 3 ,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2926.59m 3 /人。省内大部分地区种植业可以做到一年两熟,部分地区可以做到一年三熟。贵州地理环境复杂,以高原丘陵山地地貌为主;海拔高差悬殊,从东南部拔 137 米的河谷到西北部海拔 2903 米的高中山峰巅,垂直带幅宽达 2766 米。中小地貌组合错综复杂,高原上有山地、丘陵、盆地、谷地和洼地。全省总土地面积中山地占 71.34%,丘陵占 20.97%,洼地、盆地占 7.69%。土壤以地带性黄壤和非地带性石灰土为主,适宜生长各种不同的作物。
3、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 由于贵州全境处于多种气候交汇的过渡性地带,生物群落的边缘效应,决定了贵州省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省内现有生物资源丰富,全省有 70 种植物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其中有 4 种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占全国同类植物总数的 50%。有 3700 余种药用植物资源,占全国中医药品种的 80%,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全省农作物植物品种丰富,从亚热带到暖温带的作物几乎应有尽有,已栽培的有近 600 个品种, 从喜温的水稻、玉米、甘薯到喜凉的小麦、油菜、马铃薯,从需要热量多的甘蔗、芭蕉、柑橘,到需热量次多的油桐、油菜,从喜温的常绿阔叶林种到喜干的针叶林种,在省内都有适宜生长的地方。全省有天然牧草 1441 种,是畜禽喜居之地。饲养的主要畜禽品种有 30 多种。各种经济林木种类繁多,果茶桑资源发展潜力巨大。繁多的生物资源,为贵州发展特色农业奠定了优越的资源基础。这些都是特色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
四川盆地:
有利:地形平坦,水源充足,雨热同期
不利:多阴雨,光照较少
环境问题:水土流失,植被遭破坏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厅设 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厅直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劳资处。
承办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三)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组织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局。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五)市场信息处。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发展计划处(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研究提出全省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财务处。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的工作;指导、监督厅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八)外经外事处。
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外向型农业规划;协调我省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指导有关世行农业项目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九)科技教育处(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承办国家、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十)种植业处(植物保护办公室)。
拟定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省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一)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拟定畜牧业发展和草地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草地监督管理,指导草地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办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二)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省饲料业、奶站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农垦局。
拟定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农垦企业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协调农垦企业之间的业务工作;监管直属农垦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提出农垦企业基本建设立项计划;指导农垦企业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四)农产品加工局(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政策建议;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品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六)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处。
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对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涉嫌违规的项目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农业综合开发处。
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推荐、呈报并组织实施;掌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十八)农村工作处。
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研究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建议;指导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十九)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拟定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省新农村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督察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城乡一体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件执行(行政编制4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