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需要办理两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在当地农林主管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向那儿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没有兽医证可以办理特种养殖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成功后经营人工驯养繁殖的子二、三代及其产品需办理《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经营活动。
二、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厅审批。
三、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向所在地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养殖场地面积、养殖目的、技术措施、实施方案等,填写《湖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并取得所在地县(市)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证明申请人(或企业法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兽医资格证明复印件、种源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场地和设施设备照片等;
(三)养殖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资格证明等;
(四)驯养繁殖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聘请相关中介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的收费是您直接与中介部门商定,相关材料齐备后,经省林业厅审批同意后免费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准备材料以及办理程序是:
1、申请材料: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5)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0)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11) 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图纸、照片及媒体材料
(12)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个人)备齐上述材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材料经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
(三)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批准,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口缴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
(四)申请人持交费凭据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领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解答,
就如字面上的意思区别。
一个是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个是特种养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不含特种养殖,
特种养殖不含驯养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