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畜禽养殖区分类
全区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等三大类。
(一)禁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区域;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或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
(三)宜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宜养区。宜养区现有养殖场应进行治理,无法完成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新建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畜禽养殖区划定
(一)禁养区范围
1.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森林公园、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我区主要有桐屿绿心保护区、中央山公园等。
2.城镇建成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的地区。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所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其他镇(街道)的建成区和上述城镇建成区外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均属畜禽禁养区。畜禽禁养区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尤其是城镇建成区面积将随着城区按规划扩建而增加。
3.水环境功能确定为I、II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两侧500米范围。
4.城镇规划区内的敏感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上风向1公里内,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500米内。
5.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台州市滨海工业新城路桥区块、路桥工业园区、路桥市场园区、台州市物流园区、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区黄礁涂围垦区域、区三山涂围垦区域等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均属畜禽禁养区。
6.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1.农村畜禽限养区
中心村的村民集居区划定为畜禽限养区。全区其他行政村的村民集居区是否要限制畜禽养殖,由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具体条件自行决定。列入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的行政村村民集居区应限制散户养殖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畜禽排泄物要做到无害化处理。
2.河道两岸限养区
市级和区级河道内侧2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限养区(不包括路桥区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粮食功能区范围内的河道),其中市级河道有南官河、山水泾、永宁河、徐山泾、三才泾、金清港等六条,区级河道有青龙浦、新桥浦、九龙泾、长浦河、上分水、下分水、一条河、二条河、三条河、四条河、五条河、七条河、八条河、九条河、三涂直落河等。
以上路桥区的规定。
苍山、莒南、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临沭划为禁养区。
具体如下:
1、简介
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由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2、规定
11月15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由环保部、农业部制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禁养区包括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这些禁养区在划定后5年内不作调整,需调整的应根据指南展开工作。 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畜禽养殖关系到城镇化发展和社会民生,但选址不当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空气的污染。天津威博旭条码负责人何昕认为,地方畜牧业发展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影响到水资源、环境卫生、文化生活等。地方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划、畜牧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安排工作。这对整体经济的发展和环境卫生的保护是有保护意义的。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⑴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⑵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如果是应该拆除
(1)地势干燥:场址最好选择在地势干燥,排水良好、背风、向阳的地方,以坐北朝南为最好。
(2)水源良好:猪场要求建在水源良好的地方。凡经过化验未受污染的井水、泉水、江河流动水都是良好的水源。
(3)规划区域交通方便,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禁养区、限养区,远离村镇、学校、水源保护区、工矿企业等。
(4)位置适中:确定场址的位置,首先要考虑居民的环境卫生,要求对环境无污染。 2、规模养殖场址选择
(1)选址应避开喀斯特地貌区域;
(2)选址应符合本区域内畜禽养殖的总体规划布局,建在非禁养区、非限养区和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且距禁养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不低于1000m。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集镇和其他畜禽养殖场500m以上;距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厂矿、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1000m以上,远离学校、医院、风景旅游区等公共场所。
(3)场址应选择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背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方向的下风向。 (4)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占地4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