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产品价格低廉,损坏时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也不大,那么可以把产品设计为一次性产品,用完后便可以丢弃。如果产品价格较低,但是一旦损坏,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很大,那么就要保证备用件的供应。前者如各种日用品:电子表、儿童玩具等,后者如汽车轮胎、火塞环等。此类产品的服务以分销商提供即可。如果产品价值很高,一旦损坏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巨大,那么产品设计要尽量可靠和耐用,平时要不断给以咨询和检修服务,如飞机、大型机电产品、电脑系统等。如果产品价值很高、技术结构比较复杂。那么就要供应充足的备用品,同时也要提供及时维修。如在轿车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三个环节中,售后服务是一项时间跨度长、技术含量高、最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保证用户长期正常使用轿车的重要环节。因此,此类产品的服务必须由制造商与分销商或服务商联合提供。
(2)高技术含量的产品通常由制造商直接提供服务。原因很清楚,制造商需要销售人员和服务人员将产品的技术特点正确无误地传达给潜在顾客,同时在生意成交后继续与顾客保持联络,提供专门的建议和服务,如电脑这类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产品,通常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如Dell公司的成功正说明了产品的技术成分对销售和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影响。在迈克尔·戴尔创立计算机直销之前,计算机的销售与服务大都通过经销商。而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顾客难以从经销商那里获得必要的技术知识,因为计算机销售商并不比顾客懂得更多。提供的顾客服务必然很有限,无法满足广大计算机用户对服务的要求。这促成了戴尔做起了计算机直销。高水平、专业的技术知识可以提供胜人一筹的顾客服务,建立与此之上的“一对一”和“定制”销售与服务为戴尔赢得了市场。
(3)若产品使用、维修复杂,而消费者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则制造商必须保证提供相关服务。此类产品必须由制造商与分销商或服务商联合提供服务,不可不闻不问。如由于大多数家庭电脑用户缺乏系统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现有大多数个人电脑的操作方式偏偏不像普通电视机、微波炉那样简单,这样一来,个人电脑的故障率、送修率会大大超过一般家电产品,因此,不管用户是不是愿意支付代价,家庭电脑用户对售后服务的实际需要都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应该肯定,对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即便是“低价”的消费电脑,同样意味着沉甸甸的消费寄托和服务期待。因此,在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市场。脱离服务的用户必然有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 而且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同样会在要么放弃价值不菲的电脑,要么付出动辄成百上千的积蓄修复电脑的两难处境中沮丧,进而对企业、产品和品牌产生难以捧解的怀疑和抵触。因此一些电脑品牌放弃家用电脑市场多年以来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的。三年保修”制度,通过分离售后服务的做法换取低价销售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