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地包括播种苗区、营养繁殖区、移植苗区、大苗区、采条区、引种苗区、珍贵苗区、展览区和温室区等。
生产用地的区划,首先要保证各个生产小区的合理布局,每个生产小区的面积和形状,应根据各小区的生产特点和苗圃地形来决定。一般大中型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苗圃,小区可呈长方形,长度可视使用的机械种类来确定,中小型机具200米,大型机具500米。小型苗圃以手工和小型机具为主,小区长度以50~100米为宜,宽度一般为长度的一半。
(一)展览区:
是苗圃中最有特色的生产小区,多设在办公室和温室附近。通过展览区内苗木的生长状况,有目的、有重点地向参观者和客商展示本苗圃的生产经营水平和产品特色。因此,展览区内所培育的苗木应是本苗圃的特色品种,或在当地较难培育的品种,或引进和自育成功的新品种。展览区内的苗木管理应特别精细,生长茁壮,无病虫害。区内还可栽植一些草花,设置藤架,做到四季有花,色彩鲜艳,吸引客商。
(二)播种苗区:
园林植物大多数用种子繁殖,播种区是生产区的主要部分。播种苗幼年阶段对不良环境条件的抵抗能力弱,对水、肥、气、热条件要求高,而且需要精细管理。因此,播种区应设在土壤质地良好,土壤肥沃,排灌及管理方便的地段。
(三)营养繁殖区:
是用无性繁殖方法培育扦插、埋条、嫁接、压条、分蘖等苗木的生产区。此区要求较肥沃的土壤和较好的灌溉排水条件,常安排在苗圃中土壤、水分条件中等的地方。
(四)移植区:
是培育移植后的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的生产区。由于苗木苗龄较大,根系已基本形成,不需要特殊管理。此区常设在土壤、水、肥等条件稍差的地段。
(五)大苗区:
是用来培育各种大规格园林绿化苗木的生产区。经过移植区的培育,尚未达到出圃要求的移植苗,将定植在此区继续培育。大苗区苗木高大,适应性较强,对土壤的要求不十分严格,可安排在苗圃边缘,土层较厚的地段。本区还可设移植区,供来不及运走的苗木移植之用,但应尽可能靠近苗圃出口处。
(六)采条母树区:
是培育专供采条(或接穗)的母树区,管理较粗放,可安排在苗圃边缘,土层较厚的地段。
(七)引种区和珍贵苗木区:
引种区的特点是品种多,每种苗木的数量少。该区一般设在苗圃中地形和土壤比较复杂的地段,使引进苗木尽可能在各原产地条件相似的地方生长。珍贵苗木是指在当地能够生长,但数量少,品种优良或繁殖较难又迫切需要的植物品种。这些品种常需要精细管理,多安排在办公室附近。
(八)温室区:
用于培育从南方引种的花木,它们大多不能露地越冬,需在温室内度过寒冷的季节。为方便管理,温室也常设在办公室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