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的类型有以下四种基本类别:
1、生态恢复类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矿山的盲目开采容易造成土壤剥离、岩石碎块和低品位矿石堆积形成、空采区和塌陷区形成、尾矿堆积形成、受采矿影响而无法利用开发的土地等。
对其进行恢复的话,稳定边坡的任务是清除危石、降坡削坡,将未形成台阶的悬崖尽量构成水平台阶。
对尾矿的治理措施,加大尾矿的利用率,有销路的尾矿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多品种开发的资源化、商品化使其变废为宝,真正成为经济商品中的一部分。
2、旅游开发类
为了全面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不符合开发条件的矿山关停整改,对关停后的矿山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多元化主题景观,例如植物园、休闲娱乐园、露天博物馆等。
3、复垦造田类
将开发后的矿山进行复垦,要求使农田和森林恢复原状,要求控制水蚀和有毒物的沉积;保证地表不变和地下水位维持原有水平;保持表土仍在原位置;注重有害和酸性物的预防和治理;防止堆积物产生滑坡等灾害。
4、引水造湖类
将开发后的矿山进行复垦,要求使农田和森林恢复原状,要求控制水蚀和有毒物的沉积;保证地表不变和地下水位维持原有水平;保持表土仍在原位置;注重有害和酸性物的预防和治理;防止堆积物产生滑坡等灾害。
扩展资料:
截止到2020年11月,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分步修复;保障安全、恢复生态、兼顾景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根据矿区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态区域、地质背景、社会经济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等因素,评估矿山生态修复潜力,确定生态修复方向,同时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的各类矿山,采用不同的生态修复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