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苗没那么伤根,落地苗要打生根水和黄泥浆,落地苗就方便运输,如果种的时间再春节前后的话,我估计两种的成活率都有95%以上,这个数字是我公司基地上种植得出来的。
汉朝之前,可能商朝就有了
百度百科的资料:
斛: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汉朝许慎 《说文解字》:“斛,十斗也。”
唐朝之前,斛为民间对石的俗称,1斛=1石,1石=10斗=120斤。汉朝许慎.《说文解字》:“斛,十斗也。”
宋朝开始,改为1斛 = 5斗,而1石 = 2斛。明.张自烈.《正字通》:“斛,今制五斗曰斛,十斗曰石。”
我查了下古汉语字典,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史记 李斯列传》
同时我看商鞅变法和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中的内容如下: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同制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和货币制度很不一致。秦统一后,规定货币分金和铜两种:黄金称上币,以镒(秦制20两为镒)为单位;铜钱万下币,统一为圆 形方孔,以半两为单位。金币主要供皇帝赏赐,铜币才是主要的流通媒介。
秦始皇以原秦国的度、量、衡为单位标准,淘汰与此不合的制度。秦廷在原商鞅颁布的标准器上再加刻诏书铭文,或另行制作相同的标准器刻上铭文,发到全国。与标准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在田制上,秦王朝规定6尺(合今230厘米)为步,240步为一亩。这一亩制以后沿用千年而不变。【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eVrWrDqQNIL-AzpaU3wvOWda5xJG3YD0DnMGC6Q9c5O7-PAO2wByM7lI2X1F3adO20ABji1BskXg7E7YM_F16a】
这段时期也没有斛,于是我猜测是周朝的,或者商朝的,或者更早,个人观点,证据也不足,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