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17时27分,长沙市公安局在其新浪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了悬赏通告。
该通告称,经侦查,枪击案犯罪嫌疑人特征如下,身高约1.7米,中等身材,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操不标准普通话。作案时头戴灰白色棒球帽,戴墨镜,上着深色上衣(较脏),习惯不将上衣扎入裤腰,下穿深色裤子和黑皮鞋。
通告称,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疑犯或直接抓获疑犯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30万元。
据公开报道显示,长沙28日发生的枪击案,是继2009年10月14日该市天心区南郊公园枪击案后第四宗枪击案。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今年1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4年来,重庆、长沙相继发生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5起案件均系同一人所为。
28日枪案发生后,有长沙网友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开枪歹徒与之前的系列枪案疑犯为一人。长沙警方今年1月披露的系列枪击案嫌犯体貌特征为:男性,年约4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较结实,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晃肩,讲不标准普通话,原地站立时有背手、抖脚的习惯。
28日晚,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未予证实,答复称“以通稿为准”。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