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的苗木出售主需要经营许可证,出售至外地或买主特意说明的树木检疫合格证,还要相关缴纳的发票树木买卖一般有具有经营权的单位依法进行,由卖方为买方办理运输证明;出口木材应办理检疫证。没有经营权应办理销售木材的砍伐证和运输证。农民的散木销售应提供乡镇林业部门的证明。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
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林业局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具有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 2、需提供经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者的身份证明;如果办理者非申请人本人的,需要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有效合同和资金证明材料; 4、经营单位的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三人以上); 5、填写《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程序 1、林木种子经营单位提交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填写《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审核意见一栏先由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4、由专业人员到现场勘验并出具现场勘验。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