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持现有的社会稳定;工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调整,则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和节约能源;这一举措还有助于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促进电力市场的竞争和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电力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提到,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而工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则由多种因素组成。
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可以保持现有的社会稳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电费是必要的生活支出之一。如果电费价格变化较大,将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必要的费用增加,也会影响消费信心。对于农业生产来说,电力也是一项重要的生产成本,农村电力使用对农业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农业用电价格变化过大,不仅会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还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对于工商业用户来说,电力价格的调整是必要的。这一措施可支持企业发展,促进能源消费的节约。实施两部制电价政策,能够激励企业降低自身用电成本,提高电力使用效率,也可以促进节能减排等环保措施的实施。随着电价政策的变化,企业将更加注重节约能源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这对于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这一举措能够促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的深入推进,电网输配电价的改革,是为了现有电力市场存在的瓶颈和问题,保证电力供应质量和安全,以及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这种方式,电力市场的竞争和透明度将得到显著提升,提高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相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努力下,电力体制改革将继续向纵深推进,为全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应属于非普工业电价
1、果场、蚕场、水产养殖、花圃电加热、蔬菜种植、茶叶种植、灯光诱虫、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防汛临时用电、现代化或专业化禽畜养殖业。 苏价工[2000]346号 从起执行。
2、农村综合变以下为农户加工口粮、饲料 苏价工函[2001]38号 凡农村综合变以下的农副食品加工厂,为农户加工口粮、饲料等用电,其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3、孵化用电 苏价工[2007]408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孵化用电价格的通知 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4、菌类、菇类种植、栽培过程有需要恒温保湿的空调用电 苏价工[2010]292号 2010-8-24
5、省属外大型翻水站
销售电价的制定、调整 以及电价执行类别的确定权限集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无权变更。
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三)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