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造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3年)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
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性质。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主要是发展高级社。
由于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进入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有些由互助组直接转为高级社。
扩展资料
农业改造三步走:
一、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首先组织带有萌芽的几户或十几户在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二、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农具、牲畜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生产发展和农民觉悟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按劳分配的、完全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并强调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遵循上述步骤,同时他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走直路,直接搞合作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合作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