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农业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民奔小康的规划,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农业局与相关部门共同提出改革方案,维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同时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民负担的管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农业局负责编制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农业间的综合平衡。他们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以及农业发展资金的调控。
在市场调控和生产引导上,农业局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主管农业经济信息工作,参与农村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市场稳定和农业生产有序进行。
对于“菜篮子工程”,农业局负责规划和政策协调,组织农业系统产品加工和流通,制定农用生产资料需求计划,并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分配。
在农业行政管理方面,农业局负责动植物检疫、兽药管理、农机监理等,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法规的实施,保护蔬菜基地和基本农田。
此外,农业局还负责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协调管理,包括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评定,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以及农业职业教育和宣传工作。
在行业管理和农民组织方面,农业局指导行业协会,管理农民专门协会和研究会,同时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最后,农业局还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确保农业工作的全面和高效进行。
黄石市农业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确保农业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主要部门的职责概述:
1. 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上传下达市委、市政府的指令,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内部的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包括农情分析和行政管理。此外,他们还负责农业发展规划、预算编制,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申报,以及支农资金和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
2. 市蔬菜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蔬菜发展计划的制定,基地建设和生产管理,组织技术推广,协调供应和无公害蔬菜的生产、销售监督。
3. 市农业机械办公室(市农垦办公室):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农机安全监管,以及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和服务工作,包括国有农场的管理。
4.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法律和法规的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法制宣传,以及审批服务协调工作。
5. 种植业科:负责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结构调整与标准化生产,耕地质量管理,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6.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制定农业产业化政策,推进农业经济产业化,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督,以及农业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
7. 市场信息科:负责农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大宗农产品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农业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农业信息服务及宣传报道。
8. 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工作,以及干部考核、人事管理、老干部工作和文体活动组织等。
这些部门共同构建了黄石市农业局的完整体系,确保了农业政策的落实和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