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白什么是4+7带量采购
先说一下带量采购: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再说一下4+7: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省级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二、再说说带量采购的直观好处:药价或因此得到降低
中标规则:如果申报企业大于或等于3家,最低价者中标;如果最低价有多家企业,那么此前在11城市销售范围多、销量大的企业中标,如果申报企业为2家,最低价者进入预中标名单。如果申报企业只有1家,该企业进入预中标名单。这样,每个品种只有1家企业进入预中标名单。对于预中标名单里的企业,按降价幅度排序:降幅前列 (不超过 7 家)直接中标,其他预中标品种进行议价谈判:参考申报企业大于等于3家的中标品种的平均降幅,确定议价谈判的最低降幅。
三、药品质量如何从企业申报条件就可以看出来
4+7带量采购明确了第一批带量采购议价目录共31个品种;对企业而言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承诺申报品种的全年产销能力达到本次采购数量要求。(就是说必须满足一定生产能力,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2.申报品种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2.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2.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这几点就是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目前化学药品审评审批的最新技术要求)
3.企业拥有本次采购品种指定规格的有效注册批件,在申报品种时,每个品种必须包含本企业生产的所有主品规。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药品质量只能比之前要求更严格,小企业或者质量不达标的根本无法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