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不进行公示,如果未能中标的单位闹起来,招标单位会很麻烦,最好的方法就是悄悄的在收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了就直接通知中标单位,不理会其它的参标单位。
我试过了,这个是可以的 http://www.qianlima.com/zb/area_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单位除了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他的什么报名费和购买标书等的费用是不退还的。
参加了第一次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重新招标时继续参加投标的话,所有的手续和费用都要和第一次招标投标时一样办理和缴纳,因为重新招标和第一次招标是一样的。
你好,招标公告到开标不少于20天,二次公告时间没有要求,第一次招标失败或投标人不够3家,才会发第二次公告。